-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
关于《尖山区养老服务场所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关于《尖山区养老服务场所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尖山区养老服务场所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尖山区养老服务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编制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市委、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养老服务全链条监管运行机制,推动养老服务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从严防范养老场所消防、建筑、食品等各类安全风险,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编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总体框架由总则、正文、附则组成。
总则:概述编制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与核心工作原则,适用全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设立、备案、运营、监管、执法等环节。
正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登记备案,区分营利、非营利两类场所,固化登记备案标准化流程,明确备案所需材料,推行非营利机构“登记+备案”同步办理。第二部分是监督管理,厘清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建立问题移送、整改复核闭环机制,同步落实年度报告信用核查制度。第三部分是行政执法,细化无证经营、已登记未备案、逾期整改、拒不整改、停业整顿等场景处置标准,明确处置路径,守住老年群体安全底线。
附则:明确居家养老场所参照执行条款,规定了《办法》的发布时间以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