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华,女,汉族,1935年生人,中共党员,原二百商店营业员。
李淑华是双鸭山五十年代商业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她所经营的商品品种齐全,陈列新颖,整洁卫生。她所领导的营业小组,服务热情,待客如亲,坚持接待顾客有迎声、答声、送声,因而售货兴旺。1959年,她赴京参加全国“群英会”期间到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参加售货劳动,她以待客礼貌,百拿不厌,百选不烦的服务精神,吸引了广大顾客,仅在第一天售货服务中就收到表扬信110多封,被《大公报》誉为“年轻的顾客心理专家。”1956年以来,多次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1958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59年荣获全国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出席了世界青年联欢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