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司法局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1-12-03 17:34:38.0

一、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决克服对群众的“生、冷、硬、蛮、横、推”等不良作风。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各项工作纪律,做到当日事当日结,自己的事自己办,坚决杜绝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等不良现象。
  三、坚决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四、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树立公仆意识,做到群众来访有人迎,群众离去有人送。
  五、严格规范和管理法律服务市场,坚决打击和取谛无证执业等扰乱法律服务市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对违反规定,擅自多收费、乱收费的法律服务人员,依据纪律,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七、严格执业纪律,对法律服务人员不履行义务、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推诿、不包庇、不袒护,坚决打击和处理有损法律服务工作者形象的害群之马。
  八、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办,办案必好,把党和政府的以人为本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九、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调解,认真对待每一起民事纠纷,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