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清雪除冰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清冰除雪,确保市区道路雪天畅通、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维护降雪后我区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使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清除街路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树立清雪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公德意识,建立以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为主体的快速反应、快速清运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区冬季清雪工作质量。
二、工作原则
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以雪为令、多方联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原则实施清雪除冰作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尖山区2014年冬季清雪除冰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刘志强尖山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
徐广久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贾和尖山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
付崇伦尖山区财政局局长
孙鹏程尖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君茹尖山区教育局局长
任丽尖山区安邦乡乡长
刘树军尖山区建设局局长
张凤霞尖山区农委主任
王猛尖山区安监局局长
李淑娟:尖山区卫生局局长
张念国尖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鹿冰:尖山区民政局局长
桑秀兰尖山区二马路办事处主任
马世忠尖山区八马路办事处主任
许鹏尖山区中心站办事处主任
苏丹梅尖山区富安办事处主任
穆桂兰 尖山区窑地办事处主任
李刚尖山区长安办事处主任
张德刚尖山区铁西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主任:刘树军(兼)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清雪除冰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及时传递雪情预报,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在降雪天气立即开展清雪工作。部署日常及突击性清雪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清雪应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督促各单位在降雪后清理积存冰雪,监督检查系统内各单位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四、任务分工
保障组组长:付崇伦
成员:区财政局全体干部
负责落实清雪工作专项资金工作
宣传组组长:韩炳义
成员:区委宣传部全体干部
负责做好清雪的宣传工作
突击组组长:刘树军
成员:区建设局全体干部
负责落实背街巷路清雪工作及突击性清雪工作
机关组组长:孙鹏程
成员:区政府机关大楼全体机关干部
负责落实区政府机关大楼及责任区的清雪工作
企业组组长:张念国
成员:区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全体
负责落实尖山区招商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清雪工作
医疗组组长:李淑娟
成员:区卫生局全体
负责落实疾病防治和灾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救助组组长:鹿冰
成员:区民政局全体
负责落实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
安邦乡组组长:任丽
成员:十八村屯全体干部及民兵
负责落实安邦乡辖区各村屯的清雪工作
教育组组长:李君茹
成员:区教育局机关全体
负责落实区教育局所属各小学校的清雪工作
二马路办事处组组长:桑秀兰
成员:二马路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二马路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八马路办事处组组长:马世忠
成员:八马路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八马路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中心站办事处组组长:许鹏
成员:中心站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中心站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富安办事处组组长:苏丹梅
成员:富安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富安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窑地办事处组组长:穆桂兰
成员:窑地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窑地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长安办事处组组长:李刚
成员:长安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长安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铁西办事处组组长:张德刚
成员:铁西办事处全体
负责落实铁西办事处辖区清雪工作
五、工作标准
(一)各单位要以雪为令,统一指挥,雪停即扫,及时清运。各单位、商家、业户要做到小雪到中雪1日内清扫完,中雪到大雪2日内清扫完。
(二)清除积雪必须做到露地面、无雪道、无冰包,重点是以责任单位的建筑物边缘为界至门前车行道路边石部分。
(三)铲起的积雪必须及时清运或集中堆放到路边空地处并规范成型,严禁堆放在树根、墙根、电柱根和绿岛内。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冬季清冰雪工作是保障冬季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清冰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各单位要安排冬季值班,密切注意天气预报,遇有降雪天气,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做到人员、工具、物资三到位,并部署开展清雪应急工作。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
(三)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4小时内及时将清雪工作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加强动员宣传工作,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清雪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有偿代清,对不履行清雪责任和清雪合同的、又不以费代工、委托代劳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路面及绿化带内泼倒污水或乱扔粪便、杂物,不得随意堆放积雪。各单位、部门必须按指挥部要求在指定地点倾倒冰雪,违者申请市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清雪工作采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强化清雪工作的监督检查。区监察局、效能办、督办室、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各部门及单位的清雪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建立清雪考核机制,做到每场雪都有部署、有检查、有通报、有奖惩;对在清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批评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