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尖山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1 10:53:02.0

为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根据《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的相关标准,通过我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采取审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演示、询问测试等方式,对全区1家养老机构进行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评估,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1、尖山区养老护理服务中心,2级;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向尖山区民政局反映,电话0469-4240553。

 

 

尖山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