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7:14:43.0

尖山区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尖山区住建局全面总结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主要数据。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 年 度 报 告 可 在 尖 山 区 政 府 网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http://www.sys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尖山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尖山区八马路仁和大院对面,邮编:155100,联系电话:0469-4271100,电子邮箱: jsqjsj@126.com)。

一、总体情况

尖山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区人民,充分调动和凝聚一切积极因素,统筹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为我区住建行业领域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推动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我局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推进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并进一步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编目、报送、发布工作,实现动态维护信息员名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规范申请办理工作的流程

我局健全各项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实效。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成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等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三)扎实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门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我局对保障房建设工作进行了及时公开,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分配、入户走访、续签多项保障性工作,使全住房保障工作做到了公开、透明。

)多种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积极构建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社会发布政务信息,通过发挥与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业务联系优势,广泛发布各种政府重要信息。并通过官方门户网站,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同时还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力度与广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五)公开政务信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局始终围绕“制权、管钱、用人”这条主线,坚持运用公开的手段监督制约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职权,强化了民主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来应对实际工作。

2022年,尖山区住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思想。提高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和考核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印发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指引;提高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水平,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疑难复杂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类干部培训的科目,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人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指导做好机构变更、人员变更的衔接工作,并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加强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将创新意识渗透到政务公开工作上,力求我局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上更加深入、效果上体现需求、渠道上更为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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