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7:09:35.0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尖山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sys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联系地址:尖山区八马路三号,邮编:155100 , 联系电话:0469-61121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1〕20号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对照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分类逐项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对常规公开之外的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探究,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二)聚焦基层难点热点,依申请公开解惑答疑。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工作,对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要做到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应当尽快在一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层层落实不打折扣。为确保政令传达不走样,工作开展不掺假,我局对政务信息管理方面遵从实际,所公开信息须经由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至政府网站等待审核通过。在给广大群众解惑答疑的同时,公开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全年无公布虚假信息、政令传达失误情况发生,确保了政府信息管理的有序进行。

(四)加大推进平台建设,抓好日常维护工作。我局没有独立的官方网站,有政务后台信息发布员账号,对依申请公开、投诉咨询等群众关注的情况每日检查收集,并第一时间回复,同时实时更新政务信息,做好自己权限内的工作,努力为政务平台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保证信息公开透明,接受上级监督指正。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主动公开,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公示栏、公开信、政府网站等,将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以及粮种、农机补贴等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全面公开,接受政府和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在对制度的学习与理解不够,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来应对实际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思想。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和考核机制,强化

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印发

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指引;提高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申请公

开的工作水平,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疑难复杂问题分析、典型案

例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

各类干部培训的科目,加强对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指导做好机构变

更、人员变更的衔接工作,并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信

息公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积极贯彻

落实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的平

台建设,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区的先进做法,推动各部门在

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将创新

意识渗透到政务公开工作上。力求我局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上

更加深入、效果上体现需求、渠道上更为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