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6:26:07.0

尖山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益事业领域公开、制度及机构建设等方面,重点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本单位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尖山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尖山区新兴大街191号,邮编:155100,电话:0459-42446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通过完善制度、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务网站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区统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计划中,并要求统计工作者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办公室负责撰写、收集和整理政务信息等日常工作,局长审核把关并定期总结各类信息的写作质量及发布情况。

(二)规范制度,按程序申请办理工作

区统计局持续建立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保障网站平稳发展和良性运行。

(三)围绕工作重点,统筹信息管理工作

结合实际工作,我局针对自身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局机关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发布各项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实时性。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从政府信息起草审批到公开发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和审查有关程序,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发挥保障制度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依法做到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建立工作考核制度,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统计数据的解读内容和形式仍有待丰富等。下一步,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解读和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尖山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