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29 15:59:3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尖山区民政局全面总结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主要数据。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 年 度 报 告 可 在 尖 山 区 政 府 网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http://www.sys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尖山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尖山区新兴大街 191 号,邮编:155100,联系电话:0469-4240553,电子邮箱: sysjsq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尖山区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规范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真正意义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专项工作组,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纪律要求,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使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

制度化、规范化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收到实效的关键,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与范围、时限,设立政务公开投诉意见箱及投诉电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三)提升服务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服务领域,加大政府信息管理能力

一是社会救助权限下放,2021年,按省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经征求群众意见,社会救助权限下放到乡、街道,切实解决了群众就近办事的需求。二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依托街道社区现有资源,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为外来督导、社工提供保障。打造完成学府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建立各项相关制度和服务对象档案,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签定服务协议,服务领域居家老年人社会工作。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抓住工作要点,加强平台建设,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紧紧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尖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根据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列为2021年度信息公开信息的重点,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局一盘棋,大大提升了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府信息。

(五)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日常监督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指导更新网站信息,完成网上审批服务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形式单一;二是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三是无专职工作人员,导致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加强

2022年,尖山区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思想。提高各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各信息公开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尖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