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尖政发〔2021〕27号 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重新调整消防重点单位备案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03 11:27:40.0

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重新调整消防重点单位备案申请的批复

 

尖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重新调整消防重点单位的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新调整消防重点单位的申请。同时消防部门要持续加强全区重点消防单位火灾防控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排查,夯实消防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消防安全风险意识,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尖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