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尖司发〔2020〕1号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17:03:55.0

区属各具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双司发〔2020〕8号)的要求,现就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复杂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七个一律”原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代替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国家、省已经明确取消的证明,各县(区)、各单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全面清理并提出保留、取消意见。

(二)实施清单管理。建立“证明事项”清单。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进行动态调整。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建立“证明事项”取消清单,防止已经清理的证明“死灰复燃”。

(三)抓好衔接落实。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修改、调整本部门、本单位证明事项清单,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建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清单之内所有证明事项依法设定,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清(4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可借鉴市直部门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做法,对本单位证明事项按照“七个一律”原则,“谁办理,谁清理”要求,进行全面清理,逐项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

清理范围:全面清理全区各有关单位在行使职权和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求相对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社及划入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单位暂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证明材料是指由第三方开具、出具或颁发的,证明相对人能力、资格、经历或确认某种事实、关系的证明、证照及盖章类材料。行政职权以政府公布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为依据,公共服务以政府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依据。

清理完成后,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单位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附件1)、《××单位取消证明事项清单》(附件2)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联络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5月11日前报送至区司法局(电子版发至邮箱jsqsfj@163.com)。

(二)公示报批(6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在清理过程中,要主动与市直部门清理结果进行分析对比,以保证清理结果与市直部门基本一致。6月底前,公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公布实施取消证明事项清单,调整完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确保“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各单位在6月底前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小结报送区司法局(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巩固提升(7月份)。严格执行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加强后续监管,开展评估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从中央、省、市改革决策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清理,清理到位。

(二)严格要求,全面清理。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及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实打实的清理,杜绝搞变通、打擦边球、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的现象发生,确保“减证便民”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联系人:张铭轩

联系电话:4226148

电子邮箱:jsqsfj@163.com

附件:尖山区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


 

 

 

                             尖山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6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sysjs.gov.cn/zwgkx/index/detail_news.jsp?newsid=16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