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4 14:58:07.0

出台背景: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9〕7 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城乡生活来及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鸭山市城乡固体废物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出台本通知。

主要内容:

1.强化领导,扎实推动。

2.强化督导,注重实效。

3.强化学习宣传,普及常识。


原文链接:双尖政办发〔2020〕17号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