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1-12-03 09:19:19.0


尖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四大班子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办公设施的配备与管理。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综合协调区机关和区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车辆管理;负责区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机关日常党务工作。
1、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内办公设施经费的预算管理;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内办公设施的采购;负责区属行政、会议、接待、汽车维修等经费的预算与管理。
2、负责对区直机关统一建设的办公房分配、调整和水、电、暖、气的管理与维修。
3、车辆管理,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及在党政综合办公楼办公的区直机关车辆的管理;负责制定党政综合办公楼内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门卫传达、车辆秩序、消防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