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公安分局政务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1-12-03 10:16:38.0

尖山公安分局政务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尖山区公安工作,是全区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二)制定并落实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公安教育训练和宣传的方针、计划;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保障制度。

(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组织、指导全区公安侦查工作,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六)负责全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源,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以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对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

(八)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保安队伍及消防、边防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要人在我区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在我区范围内的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协助领导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综合分析;负责督办检查和保密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各种文稿和文书处理。负责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2.机要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密码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机密网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密码设备配发、管理;承担局机关密码电报收发、办理及归档;承担局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审计科

负责全市公安审计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本部门的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

4.信访科

负责收集全市公安信访信息;负责接待管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控制上访老户;查处重大信访案件,负责全市公安信访案件催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二、通讯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05号;

邮编:155100。

三、公开电话:

户政服务大厅:0469-4233831;

刑警值班室:0469-4233929;

卧虹桥派出所值班室:0469-4288384;

向阳派出所值班室:0469-4272552;

富安派出所值班室:0469-4216539;

永红派出所值班室:0469-4222194;

立新派出所值班室:0469-4222401。

负责人:徐长岭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