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12-03 17:40:22.0

尖山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开承诺书

一、区经济合作促进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机制、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重大资金使用追踪问效机制等,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要求,提高效率,跟踪问责。

三、部门间分工合理、协作配合,提升工作效率。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区经合作促进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四、认真履行职责,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坚决杜绝工作中的推诿扯皮、自由散漫、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招商部门干部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