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2020年4月2日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在《尖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双尖疫〔2020〕12号)基础上,特制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内容
确定了结算流程、支出项目、示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
原文链接:http://www.sysjs.gov.cn/zwgkx/index/detail_news.jsp?newsid=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