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尖政发〔2020〕8号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尖山区就业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11:18:38.0

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援企稳岗、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工作会议要求,成立尖山区就业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召集人:邵长旺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胡小娟 区人社局负责人

周英娇 区就业局局长

成   员:张念国 区发展改革局长

付崇伦 区财政局局长

刘一民 区统计局负责人

王志刚 区工信局局长

杨 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锡胜 区商务局局长

许 鹏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薄天奎 尖山交警大队队长

王欣波 公安局尖山分局副局长

杨 湃 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高 健 尖山税务局局长

高 娟 区民政局局长

丁振红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李 毅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陆建国 区林业草原局局长

姚玉萍 区营商环境局局长

贾晓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高 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局长

李淑娟 区卫健局局长

赵丹丹 区工商联负责人 

孙丽艳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振宇 团区委书记 

张书佳 区妇联主席

计恩帅 区残联理事长

王文斌 安邦乡乡长

马士忠 八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学云 二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春艳 中心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东辉 富安街道办事处书记

范景库 学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庆伟 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曲志伟 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设在区人社局,主任由区人社局负责人胡小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就业局局长周英娇担任,负责日常协调、综合汇总、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等工作,组织做好调度。归集与就业工作相关的数据,实现相关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利用现代化手段,推进就业数据信息化进程。

专班办公室联络人:张桂英:18604692469

邮箱:sys.jy.js@163.com

二、工作职责

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强化就业形势分析预判。统筹指挥协调疫情期间稳就业和扩大就业工作,建立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围绕实现惠企政策精准落实、促进复工企业员工返岗、加强就业数据信息化四个方面集中发力,全方位提升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能力,挖掘扩大就业新的增长点,确保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三、责任分工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局。负责开展专班日常协调、综合汇总工作。宣传好“减、免、缓”等社保费政策、援企稳岗政策及就业、创业、培训各项补贴政策。加强为复产复工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等群体调查摸底工作,对上加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争取力度,加大职业推介力度,精准为困难群体推荐就业岗位。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地就近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构建完善大数据互通机制,做好就业形势分析预判。及时准确掌握复产复工企业用工需求,搭建供需平台。

2.区发改委。统筹现有百大项目,挖掘就业岗位。积极争取和安排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支持力度,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就业。

3.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推荐活动及专场招聘会。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对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分析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

4.区财政局。负责梳理归集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成立就业纾困基金,为各项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负责协调我区国企带头承诺不裁员;研究部署国有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5.区工信局。负责为创新转型企业提供科技支持和信息服务。促进科技人才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孵化平台在促进创新创业中的载体作用,促进科技人才就业创业。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协助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职工返岗复工保障工作。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管理和指导,破除非必要的行政审批等非市场因素制约。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促进企业转型创新,大力发展健康、医疗、新型餐饮、5G等新产业新业态模式。

6.区经合局。负责持续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企业落地,带动就业。

7.尖山交警大队、尖山公安分局。负责统筹做好劳动者返岗复工交通出行保障工作。

8.区商务局。负责鼓励符合开复工条件的商贸服务等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9.区卫健委。负责统筹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返岗复工劳动者的防疫工作。

10.区民政局。负责结合疫情防控社区、村屯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社区服务机构工作力量,会同相关部门向上争取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加强社区防控和管理力量,解决劳动者临时就业问题。

11.区建设局。负责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坚持市场化竞争原则,鼓励引导企业多用本地劳动者。

1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抓好农村劳动力省际、省内、市内劳务对接;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关政策。

1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业登记,简化相关手续。分析研判市场主体变化对就业岗位产生的影响情况。

14.区统计局。负责对全区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

15.区林业草原局。负责大力发展绿色经济,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吸纳就业;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在林草行业就业创业。

16.区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支持政策和做好咨询服务等工作。

17.区营商环境局。负责监督区各有关部门规范公权力行使,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18.区工商联。负责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支持会员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19.区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就业困难群体的突出问题;帮助农民工、供给侧改革过程中的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及其子女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

20.团区委。引导扶持青年自主创业,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青年群体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1.区妇联。负责开展女性就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培训,提高女性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对创业女性和女企业家的扶持和援助,为女性创业提供服务。

22.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扶持;教育和引导残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2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

24.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统筹做好复工复产旅游文化行业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专班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例会,由专班办负责召集,专班牵头领导主持,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研究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建议。例会原则上每旬召开一次。    

(二)部门会商制度。遇有需多个部门协同推进事项,由专班办及时召集相关涉及部门,共同研究协商,拿出解决方案,分头办理落实,及时报告反馈。

(三)调度制度。实行工作周调度,每周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反馈专班办,专班办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汇总分析。

(四)动态报告制度。专班办负责向专班领导报告工作,紧急事项随时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常规工作定期报告,确保专班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作出决策。

(五)督导落实制度。对工作专班部署事项,实行督导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落实情况,定期向专班办提供影响就业工作的问题等情况。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要情况及时汇报,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



                                                 尖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sysjs.gov.cn/zwgkx/index/detail_news.jsp?newsid=14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