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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4〕19号)使用情况的公告

新闻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10-29

2023年12月,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9号),下达我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5万元,根据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需要,需对该笔资金分配进行调整,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一、产业项目

1、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公立村畜牧养殖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459万元,使用资金调整为400万元。发展畜牧养殖,建养猪场一座,包含养殖房、草料库及配套设施。

2、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冷水鱼养殖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352.32万元,使用资金58万元保持不变。建设冷水鱼养殖棚室一座,包括水循环设施、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

二、基础设施项目

3、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合村自来水管网入户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278万元,使用资金调整为50万元。自来水管网入户10000延长米,及路面恢复。

4、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自来水管网入户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330万元,使用资金220万元保持不变。自来水管主网7000米,及支管网入户。

、其他项目

5、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30.68万元,使用资金7万元保持不变

以上5个项目合计735万元,特此公告。

、受理部门:尖山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69-4241052 或 12317

、通讯地址:尖山区八马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财政局五楼

注明:资金分配调整详见链接http://www.sysjs.gov.cn/js/873/202412/c07_218318.shtml

附件:尖山区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