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4〕19号)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年12月,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9号),下达我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5万元,根据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需要,需对该笔资金分配进行调整,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一、产业项目
1、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公立村畜牧养殖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459万元,使用资金调整为400万元。发展畜牧养殖,建养猪场一座,包含养殖房、草料库及配套设施。
2、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冷水鱼养殖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352.32万元,使用资金58万元保持不变。建设冷水鱼养殖棚室一座,包括水循环设施、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
二、基础设施项目
3、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合村自来水管网入户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278万元,使用资金调整为50万元。自来水管网入户10000延长米,及路面恢复。
4、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自来水管网入户项目,计划总投入调整为330万元,使用资金220万元保持不变。自来水管主网7000米,及支管网入户。
三、其他项目
5、项目管理费,计划总投入30.68万元,使用资金7万元保持不变。
以上5个项目合计735万元,特此公告。
四、受理部门:尖山区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电话:0469-4241052 或 12317
六、通讯地址:尖山区八马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财政局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