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23024
- 分类:双尖政办发
- 发布机构: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 发文日期:1679597725000
- 名称:双尖政办发〔2023〕6号关于印发《尖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双尖政办发
- 时效:现行有效
双尖政办发〔2023〕6号关于印发《尖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尖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安邦乡、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尖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区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尖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附 件
尖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尖山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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