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23005
- 分类:双尖政办发
- 发布机构: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 发文日期:1675807540000
- 名称:双尖政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双尖政办发
- 时效:现行有效
双尖政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
工作责任分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
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安邦乡、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现将《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双尖政办发〔2023〕1号)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主办单位要于2月10日前报告实施方案制定等相关情况,4月10日前报告工作启动和推进情况,7月10日前报告上半年推进情况,10月10日前报告前三季度推进情况,12月11日前报告全年完成情况。
联系人:高 峰,电话:13946607122
电子邮箱:jsqzfb@163.com
附件:1.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2.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3.落实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
4.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原文下载:双尖政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