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23013
- 分类:涉企政策
- 发布机构:区工信局
- 发文日期:1679538259000
- 名称: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事项办理流程
- 文号:
- 主 题 词:涉企政策
- 时效:现行有效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事项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
申办主体:服务机构
申办条件:省级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业绩突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省级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服务功能要求: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详细条件请参考《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原件/复印件) | 数量 | 获取方式 | 材料格式 | 备注 |
1 |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 | 原件 | 3 | 官网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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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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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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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佐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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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租赁合同 |
5 | 开展相关服务的佐证材料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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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照片、总结等 |
6 | 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佐证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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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能够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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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10%等佐证材料 |
8 |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 原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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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办理科室:尖山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办理负责人:刘思辰
办理电话:18249430508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理程序:1.市(地)工信局负责辖区内省级平台的推荐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把关。2.被推荐为省级平台的单位提交材料。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核,评审结果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信厅对评审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称号,并及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布。
办理时限:原则上,省级平台认定工作每年开展1次,具体申报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办理依据:《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工信企业规〔2019〕5号)
(具体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与流程以当年省工信厅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