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22476
- 分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尖山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1670363802000
- 名称: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 文号:
- 主 题 词: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时效:现行有效
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07 13:56
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
2.发起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核对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4.审核(时限:9个工作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邻里走访、入户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批准.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不批准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7.结束(临时救助整个审核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