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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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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syszwgknew-22476
  • 分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尖山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1670363802000
  • 名称: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 文号:
  • 主 题 词: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时效:现行有效

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07 13:56


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

2.发起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核对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4.审核(时限:9个工作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邻里走访、入户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批准.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不批准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7.结束(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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