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尖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尖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发布时间:2025-08-04 15:177月25日上午,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继清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春、鹿冰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朱祥凯同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思辰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国峰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牟丹同志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债券资金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各项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免职人员进行了表决;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债券资金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了表决。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执行预算监管,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全程监管,强化部门联动与刚性约束,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要结合上半年经济运行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加强对下半年经济形势的研判,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要继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立足我区实际和优势,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共同推进尖山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新任职的同志要牢固树立民主法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新担当、新作为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