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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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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山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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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0: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总结了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主要数据。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尖山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ys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尖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尖山区新兴大街191号,邮编:155100,联系电话:0469-4242257,电子邮箱:jsq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尖山区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纵深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在公开渠道上,我区以政府官方网站为核心阵地,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强化政府信息、政务动态、专题专栏、互动交流等重点栏目建设。同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升在线办理服务水平。本年度,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461条办理群众网上留言70条,已全部办结。除官方网站外,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便民手册、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信息,拓宽信息传播覆盖面。

)政务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我区深化政务公开职能落实,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督促区直各部门、街道、乡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信息发布环节,我区严格执行经办人员、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的“三审”制度,落实“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校核”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备案,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依申请公开服务规范高效

本年度,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依据国家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区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四)公开平台建设提质优化

一是优化栏目设置。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8项信息公开类一级栏目,构建起分类清晰、便捷易查的信息公开体系。二是实行动态管理。我区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公开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严格评估审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精准对接群众信息需求。三是强化安全运维。我区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定期开展网站运营检查和日常维护管理。本年度完成2次网站安全检测评估,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此外,我区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对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注销,目前全区政府系统保留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均平稳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机制持续强化

我区严格落实省、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估相结合,构建覆盖政务公开全流程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同时我区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自检自查,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6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尖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仍存在以下两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一是公开精准度与深度有待加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仍停留在一般性动态发布层面,对政策背景、执行标准、影响范围等深层内容的解读和说明不够充分,与公众对信息实用性、可操作性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群众需求响应机制不够灵活。目前信息公开多以政府供给为导向,主动征集、识别公众关注热点并针对性调整公开内容的机制尚不完善,与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和信息反馈闭环有待进一步畅通。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在新的一年中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推动信息公开向“深度化”“实用化”转变。聚焦民生关切和重点领域,增加政策解读的层次与深度,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流程、案例等进行重点阐释,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用性。二是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开响应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公众信息需求调研机制,利用网站留言方式,及时收集和分析群众关注点。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公开重点和呈现方式,推动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提升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关于政府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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