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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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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
(二)承担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执行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改革工作
(四)拟定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
(五)协助市住建局做好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落实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七)负责全区背街巷路的卫生保洁工作和绿化工作。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沟通协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房屋征收中心。负责配合双鸭山市房屋实施中心工作。
(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全区背街巷道卫生清扫工作及农村垃圾清运工作。
(三)公租房办公室。负责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收费、签订与装订合同、日常维护与管理、处理纠纷、解答百姓咨询的问题、入户验房、新申请人员的联审与分配;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审核与发放
(四)老旧小区办公室。负责1.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组织调查摸底、编制规划计划;2.组织开展本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招标,推动项目实施;3.负责改造项目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和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4.通过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改造项目进展情况;5.负责组织开展改造后居 民满意度调查;6.负责起草尖山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强化业务指导;7.协调市物业办、三供企业(供热、供暖、供气)、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燃气专班。负责在尖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指导全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问题;对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检查全覆盖、隐患无遗漏”的工作基调,全面扎实做好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向尖山区安委会、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单位领导
陆建国 局长
盛 军 环卫站长
郝井龙 环卫副站长
办公地址:尖山区八马路街道向阳路人和大院东30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427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