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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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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29 08:4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国家、省、市有关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治理政策的宣传、解释。
(二)负责实施尖山区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治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
(三)负责实施尖山区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治理房屋评估、验收工作。
(四)负责协调做好尖山区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治理居民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运行、文件管理、起草、审核、归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
(二)评估组 负责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三)验收组 负责核查、验收工作。
(四)协议组 负责与居民签订协议,确保协议条款公平、公正、合法。
(五)档案室 负责各类纸质、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单位领导
彭彦国 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谢万峰 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书记
肖星宇 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地址:尖山区南市区15号地块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446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