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尖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与述法工作。建立会前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纳入会前学法内容。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党政部门负责人书面及专题述法共计96次。
(二)有效组织多形态、多内容、多形式主题宣传互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90场次,集中法治宣传主要结合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月”。发放《“八五”普法“七进”系列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黑龙江人民调解条例》等宣传资料及宪法宣传台历、民法典手机支架及法治宣传主题雨伞等宣传品1.5万余份。培育“法律明白人”149名,实现了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的初步目标。
(三)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效能。
1.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情况。2024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经过严格审查,受理了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不符合受理范围7件,其中已办结8件。案件涵盖了民政、土地确权、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拆迁等多个领域,充分反映了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期待与需求。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2.法规学习与培训。为提升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本区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了5次行政复议法规培训,确保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办案流程。此外,我区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还参加了双鸭山市司法局组织的4次行政复议培训,通过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
(四)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尖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法律服务,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渗透到基层、服务到基层。共计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84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37件,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系统与其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探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219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600余份,与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等沟通协调,为居民解决生活困难23件。
2.提高法律援助质。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作用,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提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抚养费、请求赡养费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代理9件。其中,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8件,旁听4件,征求办案机关5件。积极参与省、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评估,已评估法律援助案件卷宗8本,合格率达到100%。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双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2024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件,正在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着力完善“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审查标准,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审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尖山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已保留文件12个,宣布失效文件3个。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宣传还存在薄弱环节。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普法形式单一,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载体及普法阵地建设水平还不够高。
(二)干部法治工作能力仍需提高。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规避行政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一)统筹法治建设。深刻把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结合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和我区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律服务,营造发展新环境。提高法律服务团队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法律风险审查,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推进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
(三)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优化我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用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推进乡情、法理双管齐下,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评议和民主议事,在重大事项讨论上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
双鸭山市尖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