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全社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及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尖山区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电话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69-4244622(仅受理公众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信函举报渠道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二楼(双鸭山市尖山区统计局)
邮政编码:155100
三、邮箱举报渠道
邮箱地址:262454571@qq.com
四、举报须知
1、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2、投诉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3、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区统计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尖山区统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