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规定,双鸭山市监委留置中心功能用房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经审查,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时间从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到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受理地址:尖山区人民政府后二楼(新兴大街191号),受理电话:4243916。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举报,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 |
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双鸭山市监委留置中心功能用房建设项目 |
双鸭山市 |
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