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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2025年3月20日

新闻来源: 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5-03-21

张佳辉向我局申请注销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公示期内若有疑义,任何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向我行政审批(联系电话:0469-2600988)据实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惠民综合门诊部

机构类别:门诊部

登记号:黑卫民医证营字双尖第009号

机构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马鞍山惠民二期53号商服4号门市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已被我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备案编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双鸭山市尖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