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规定,双鸭山市城市基础设施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配套二期)已竣工验收。经审查,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受理地址:尖山区人民政府后二楼(新兴大街191号),受理电话:4243916。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举报,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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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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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金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城市基础设施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配套二期) |
双鸭山市尖山区 |
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