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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生态环境局政务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新闻来源: 互联网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2-03 点击量: 7610

机构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审批本辖区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4、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
5、负责本辖区环境监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本辖区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环境监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与向阳路交叉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155100

公开电话:18746995524

负责人:谭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