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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党工委政务机构职能

新闻来源: 党工委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8-01 点击量: 2840

机构职能: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区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
2
、负责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益不受侵犯。指导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4
、指导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理论培训。
5
、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作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
、负责区直机关各部门目标工作的考核;负责直属总支、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考核和培训工作。
7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廉洁自律。
8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书记:刘松立

电话:424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