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保障监督机制 尖山区信访办政务机构职能

尖山区信访办政务机构职能

新闻来源: 信访办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8-01 点击量: 4063

机构职能:

1、负责市办交办的立案案件和案函的立卷交办工作。
2
、负责市办交办的立案案件的催办和接待工作。
3
、负责案件处理的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召集案件处理联办会议。
5
、惩办区领导的需直接查处的上访案件。
6
、负责向领导提供政策依据,当好参谋。
7
、负责向领导汇报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基层处理情况。

主任:李波海

电话:42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