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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新闻来源: 微观尖山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07-09 点击量: 1480

区政府:

2022年7月8日,尖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常务副区长付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本次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在加强资产管理、促进资产清理盘活、防止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要切实盘清家底,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作为资产管理工作的主体,要站在对党和群众负责的高度,将资产情况盘清摸实,形成明白账。要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动互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要将资产管理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加强监管和问责,严格查处各项违纪违规问题,杜绝资产流失;二要认真落实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制度,细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收统管的实施计划和详细步骤,不断规范资产统收流程,明确职责边界,加强租金的收缴,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要加强对街道(园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对无产权、无证、出租出借的资产,要进一步界定原始价值、规范资产价格,将全区资产全方位、无死角的纳入管理之中。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