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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山区散煤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的解读

新闻来源: 微观尖山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11-24 点击量: 3161




关于《尖山区散煤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的解读


一、该文件的目的。

为促进散煤削减替代和清洁利用,强化散煤流通领域监管,加快治理冬季散煤污染问题,做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提升我区散煤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3号)和《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按照“减煤、替煤、洁煤”的整体思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进“三重一改”,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供暖期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通过重点时段削峰、重点行业减排、重点区域联动,从根本上解决季节性、区域性散煤污染问题,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3号)、《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任务,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依据《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第二部分,依据《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第三部分,依据《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第四部分,依据《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第五部分,依据《双鸭山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双政办规〔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六、市级文件经市司法局审核,无意见,同意发文。       


原文链接:《尖山区散煤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