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狠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借“学子宴”大操大办肆意敛财的不正之风,尖山区纪委监委就有关纪律要求公告如下: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的“学子宴”;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学子宴”;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学子宴”、子女学习等费用;
严禁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
严禁以其他各种名义变相操办敛财。
全区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会议、提醒谈话、下发通知等方式,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学子宴”行为的发生。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教育、监督和管理不力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出现违规操办“学子宴”的,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学子宴”的不正之风。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学子宴”行为。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尖山区党员干部不办“学子宴”承诺书》,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承诺书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85615
尖山区纪委监委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