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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总工会积极开展 《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新闻来源: 微观尖山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1-01 点击量: 2575

尖山区总工会积极开展

《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1026日上午,尖山区总工会会同区妇联,在政府门前开展了《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和广大女职工宣传讲解《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当日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黑龙江首部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填补了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地方立法空白,它加强了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围绝经期等“五期”保护,痛经等休假有法可依,卫生费发放标准提高到35元,黑龙江省医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时长从98日增加到158日,标准居全国前列。条例全方位地加强对女职工的特别保护。从就业薪酬、签约续聘、晋升提职等各方面入手,为女职工营造平等、公正、无歧视的职业环境,着重保障女职工的就业生存与提升发展的权利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普及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对于助推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