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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发布第25号公告: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

新闻来源: 微观尖山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1-10-20 点击量: 1255

关于做好陕西西安等地疫情反弹

防控措施的公告

(2021年第25号)

10月15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多地出现本土散发病例。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0月10日以来途径甘肃张掖市,10月11日以来途径内蒙古阿拉善盟,10月14日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10月15日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10月16日以来途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或兴庆区、北京市丰台区,10月17日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县(动态调整),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抵(返)双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备,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如有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倡导广大市民从省外抵(返)双后,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需避免与他人接触,主动做好居家健康监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和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排查和管控工作,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期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省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五、本人或家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请广大市民坚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文明用餐、少聚集、遵守1米线、常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做法。

七、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传播,请符合身体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请疫苗接种满6个月人员到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双鸭山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