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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案件

新闻来源: 微观尖山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1-09-26 点击量: 5655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尤其是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性极强,进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和健康码查验是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但偏偏有人置若罔闻,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以身试法。

9月25日上午,尖山分局永红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某商厦门口处,有一女子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原因系一女子未佩戴口罩欲进入店内购物,被工作人员劝阻。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了解,女子李某欲到商厦内购买商品,因未佩戴口罩,被商厦工作人员拦下,要求其佩戴口罩后方能进场购物,但李某不听劝阻要强行进入,继而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给予李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尖山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传播风险,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请务必佩戴口罩;对于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