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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尖山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校外培训机构私自举办线下教育活动的案件

新闻来源: 微观尖山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1-01-14 点击量: 4002

近期国内连续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爆发态势。然而,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班等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违规组织学生开展线下教育活动,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巨大隐患。近日,尖山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培训机构私自举办线下教育活动的案件。

2021年1月12日16时许,尖山分局特警大队在开展社会面疫情巡逻防控工作中,发现尖山区某小区内的一教育培训机构有学生在疫情期间聚集。检查中,民警发现室内有20余名学生正在线下上课,人员密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该教育机构负责人李某如实陈述了其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在疫情期间私自举办线下教育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疫情防控的公告》(【2021】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李某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也容不得丝毫任性妄为。面对疫情,每一名公民都要自觉守规矩、不添乱,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社会大局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