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重点工业源企业:
按照《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总体要求及职责分工,根据《双鸭山市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具体内容,我区制定了《尖山区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清单中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抓好落实,如有违反将由生态环境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尖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附件:尖山区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sysjs.gov.cn/zwgkx/index/detail_news.jsp?newsid=14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