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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政策解读

新闻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12-25 点击量: 3551

一、方案背景

根据《黑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保障农区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双解欠联发〔2019〕3号)的有关规定,双鸭山市尖山区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简称市联席会议)决定开展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特制订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

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三、方案措施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尖山区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汇报自查相关材料,形成自查报告,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综合评议。将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以及实际核查情况,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区政府。考核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区联席会议将按规定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四、方案要求

一是要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主动配合接受实地核查。二是要真实、准确报告尖山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