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议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
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全部收水费、工程受益人口基本实现全部缴纳水费。
三、方案措施
针对我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水费收缴不规范、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不足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机制建设,分阶段、分步骤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目标,为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提供保障。
四、方案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三)抽查暗访,强化监管。
(四)落实补贴、有效激励。
(五)加强宣传,形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