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省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
到2019年底,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部门形成高频事项“办事不求人”创新举措。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升级和建设,并与省平台对接,投入使用,全区要实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初步形成尖山“办事不求人”品牌效应。
到2020年底,全面复制推广全省先进地区和单位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叫响尖山“办事不求人”品牌,浓厚“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
到2021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尖山、诚信尖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诚信、规则、契约意识显著增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三、方案措施
(一)找准问题,精准施策。
(二)整顿作风,履职尽责。
(三)简政放权,强化标准。
(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
(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效。
(七)公正监管,体现公平正义。
(八)加强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九)健全机制,守信践诺。
(十)强化监督,倒逼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十一)公众参与,突出群众评判监督。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方案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做好协同配合。(三)严肃考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