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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尖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闻来源: 尖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0-01-30 点击量: 38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尖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现在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和尖山区政府网站公开网进行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尖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469-428916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尖山区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奋勇攻坚、担当有为的一年。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全面解放思想,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区委十届三次全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的防范化解了各项风险,有效保障了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全区财政工作运行平稳有序、稳中向好。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378万元,同比下降9.5%。

其中税收完成8,608万元,同比下降13.5%。

非税收入完成1,430万元,同比下降6.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038万元,同比下降12.5%。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6,334万元,占调整预算100%。

(一)齐抓共管聚财力,减税降费促发展。全面加强收入征管。全力克服国家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等因素影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潜在税源,强化征管风险应对,充分利用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系统,严防税收“跑冒滴漏”。全面加强税收服务。简化办税流程,重点加强自助报税机的投入和网上报税的力度,让纳税人更早更快的享受到国家减税降费的红包。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按照“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成立了双鸭山市尖山区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尖山区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方案》,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全年全区预计减税降费总额达3,000万元。

(二)严格保障支出,推动民生实事见效。坚持刚性需求为先,民生保障为本,千方百计保障重点需求。基本支出保障有序。按照中央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各预算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贴补贴,足额拨付各单位公用经费,确保了各级部门机构正常运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累计发放低保金5,870万元;发放助学金29.4万元,发放特扶家庭补贴慰问金185万元,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67.08万元。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累计拨付1,024万元用于教育均衡发展和经费保障,投入资金280万元为一马路小学、第二幼儿园铺设无味塑胶操场,完成春晖小学、第三幼儿园教学环境改造;投入资金125万元用于发放学校班主任津贴和教师到南方学校交流培训。支农力度再创新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力打好助推脱贫攻坚战,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投入200万元用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秸秆禁烧产业项目--华兴生物质肥料项目、玉鹅养殖奖励等农村项目建设。全年累计投入81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河湖“清四乱”、秸秆焚烧、厕所革命、农村饮水自来水改造、农村垃圾处理等工程。使农村环境和面貌发生了历史性改变。医疗卫生保障有力。近几年区政府在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上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投入,扩大城乡医疗覆盖面。今年共投入资金550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公共卫生配套资金,累计发放疾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1,508万元。

(三)着力资金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会计专项监督检查。与区审计局联合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区36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分析;找出风险点126个并监督整改,有效的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规范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及财政评审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节约率,全力保障政府性民生大项目建设,完成评审项目11个,综合审减率11.2%。核算中心运行规范高效。去年成立的区会计核算中心,有效的解决了会计从业人员短缺,人员业务素质偏低、预算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通过采取培训、以干带训、以老带新、集中学习等方式,使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快速的得到提升。核算中心的启用,可少用会计人员20人。

(四)理清资产家底,人大依法监督。从今年起,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全面建立了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通过这项工作,我区对全区的国有资产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在年中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的解决了政府机关国有资产底账不清、管理不够、缺乏监督的问题。

(五)坚守债务底线、严控运行风险。全面摸底、清核、锁定政府隐性债务,严守不借钱欠债干事、不给未来留麻烦的底线,坚持量力而行、量入而出的原则,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作用。优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截止到年底,尖山区各类债务数为零,今年已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570万元,占年可用资金的28.5%。切实改善了民企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尖山区财政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信息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尖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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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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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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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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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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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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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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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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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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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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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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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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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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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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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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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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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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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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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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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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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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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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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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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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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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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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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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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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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尖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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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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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虽然受减税降费的影响较大,但我们通过增收节支、严控一般性支出等措施还是稳住了盘子;实现了保运行、保稳定、保重点民生项目的目标,为全区加快转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今年头11个月我们在全市收入排名中一直位列四区第一,四县四区排名第三,在全市率先完成清欠60%拖欠工程款的任务;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区级财政收入降幅巨大;二是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省、市分配的民生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民生政策连年扩标提面,部门提交的预算远超可用财力;预算编制无法予以全部保障,事责重而财力弱;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0年财政主要改进情况

(一)强化综合管控,全力抓增收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形势分析、政策预判、预警预报、跟踪检查等工作机制,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有效性和统筹度。二是严格依法征管。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综合治税能力,加强对重点征管税源、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跟踪和服务,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和稽查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征管、应收尽收。三是全力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和跟踪政策,掌握政策扶持方向和重点,提前谋划抓项目储备,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

(二)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一是保障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财政保障责任。二是着力改善民生。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力保障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支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要严格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对接工作,加强与项目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三)建设法制财政,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基础,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理财,用法治引领财政工作,推动法治财政和阳光财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推进财政管理创新。坚持财政管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理念,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将内部监督覆盖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全面细化经常性项目编制,继续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推行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会计监督,强化财政监管,推动财政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加强基层财务人员培育。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全方位、分层次、多举措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思想作风好、法纪意识强的财政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实施“AB”岗工作制度。保持岗位工作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的同时也提高了财政队伍的应变能力,适应能力和管理能力。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两次全区各部门财政会计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纪律意识,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感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