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管,树立法治意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地方和谐稳定,1月16日下午,尖山区司法局组织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学习了《双鸭山市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备案管理办法》《刑法总则》,宣读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及区司法局春节签到通知。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规范化管理,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通知;要按规定程序办事,确保矫正工作不出偏差;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出差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要互相尊重,共同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