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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尖山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新闻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10-23 点击量: 1979

一、意见指导思想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农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绿色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依托全区资源优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形成“多元利用、农用为先”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意见任务目标

2019年我区秸秆类作物面积4.735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还田利用率实现55%以上。其中,完成玉米秸秆机械化翻埋和碎混还田0.9322万亩,完成水稻秸秆翻埋还田0.2558万亩,秸秆离田利用2.39万亩。为确保全区秸秆全部离田,秸秆离田作业1.157万亩。坚持“突出重点、划分区域、分类定标、逐级分解”的原则,全面采取区域目标分类制定、分级负责。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二)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三)进一步推进秸秆离田作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三)引导多元投入。

(四)打造典型模式。

(五)强化督导考核。

(六)加强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