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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尖山区企业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新闻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07-24 点击量: 1908

一、方案背景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巩固和扩大燃煤设施淘汰成果,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方案目标

2020年底前,2家企业淘汰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燃煤设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弃用、改用燃气、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三、方案措施

按照总体布局、有序推进,区政府和市粮食局为主导、企业参与,立足实际、合理施策的原则,大力推进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工作,积极推广燃气、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减少煤炭消耗及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四、方案要求

(一)落实目标任务。企业要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要将燃煤设施淘汰改造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企业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合力完成好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任务。

(二)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企业要确定专人负责通联工作。按有关要求定期报送淘汰改造推进情况。

(三)强化监督监管。区政府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定期对改生物质成型燃料、启用燃煤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治理进度滞后,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