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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新闻来源: 财政局国库科 责任编辑: 尖山区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19-08-12 点击量: 2633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配合市沉治办做好入户核查、搬迁安置、散建平 房、维修加固、土地平整等治理工作。 

(二)负责尖山区棚户区规划、动迁、搬迁安置、楼房 建设、棚户区改造日常管理工作。 

(三)做好沉陷区、棚户区综合治理相关资料、图纸的 管理工作 。

(四)做好沉陷区、棚户区治理改造工作中,有关政策 的宣传,受理解决信访问题。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 公室内设 5 个职能科室,包括:资料室、会计室、办公室、 档案室。核定编制名。 

(一)资料室:负责管理资料及资料核定。 

(二)档案室:负责档案归集。 

(三)会计室:负责记账。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和人员情况 

2018 年度纳入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 公室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事业单位 1 个,名称双鸭 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2018 年末机构实有 人数 11 人,其中:在职人员 11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 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 年度 部门决算收、支总计 212.8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12.80 万元。本年支出 212.80 万元。 

(一)2018 年度本年收入 212.80 万元,其中:财政拨 款 212.80 万元,占 100%。 

(二)2018 年度本年支出 212.80 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 61.80 万元,占 29%,项 目支出 151 万元,占 7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6 万元, 占 3.7%;城乡社区支出 200.62 万元,占 94.3%;住房保支出 4.22 万元,占 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 年度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12.8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12.80 万元。本年支出 212.80 万元。 

(一)2018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212.80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2.80 万元,占 100%。 

(二)2018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212.80 万元,年初 预算为 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4%。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1.80万元,占总支出29%; 项目支出 151 万元,占总支出 7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6 万元, 占 3.7%,城乡社区支出 200.62 万元,占 94.3%,年初预算 为 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 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住房保障支出 4.22 万元,占 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 年度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 公”经费开支,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0 万 元,比 2017 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减少 (增加) 0 万元,下降(增长) 0 %。与上年决算比减少 (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因公出国(境)团14 组数 0 个,人次数 0 人。原因是 2018 年度本单位无因公 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 算数比减少(增加) 0 万元,下降(增长)0 %。与上年 决算比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增加) 0 万 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 置 0 辆,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原因是 2018 年度本单位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减少(增 加) 0 万元,下降(增长) 0 %。与上年决算比减少(增 加) 0 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0 批 次,接待 0 人。原因是 2018 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为事业单 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 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用房占有面积 0 平方米,房产价值 0 万 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 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15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 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 年度 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年度双鸭山市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没有 30 万元以上的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和市级以 上专项,故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 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16 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 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 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 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 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 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 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 拨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17 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 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纳入财政 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 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 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 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 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利费等。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 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 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 的离退休支出。

附:尖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